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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煤矿工作十一年了,,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把我辞退了,有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19-12-12 00:49:48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你好,需要看单位辞退你的原因,如果是违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如果是其他原因,如你自身过错,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应当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无过错被单位辞退,应当按照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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