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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土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什么可以

更新时间2019-12-10 05:2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您好:

使用权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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