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行政公益诉讼不是负责人出庭需要授权委托书吗

更新时间2019-12-07 18:22:17


需要委托书。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已有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行政诉讼中谁来应诉

1、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包括正职负责人,也包括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2、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4、“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被诉行政行为是人民政府作出的,人民政府所属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的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人员。

5、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当然需要授权委托书

上一篇:离婚协议没有盖章,办理房产证时,要盖章,求答案

下一篇:他律与自律的统一实质上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