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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年限补偿

更新时间2019-12-05 08:42:05

92年到99年一直在单位干临时工,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2000年转入正式合同,现在已辞职,能要回干临时工期间的工龄年限补偿吗?(就是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单位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按照你2000年转为正式合同工,到现在已超过了十二年,就是单位辞退的,最多只能补偿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要再提起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了。

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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